各考生:
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阶段复试招生已完成,根据《第二临床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现启动我院第二阶段复试工作,请进入我院第二阶段复试的考生按照我院的要求参加本次复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具体通知如下:
一、复试资格审查
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复试前请各考生按照如下要求按时提交资格审查资料,逾期不提交或不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材料审核不符合规定者,均不予复试。
(一)提交要求
所有参加第二阶段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线上资格审查,材料应为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线下资格审查在入学后进行。《思想品德考核表》原件已提交第一阶段复试学院的,可在邮件中备注所提交学院。请将所有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压缩打包,文件名和邮件名均为“资格审核+复试专业+考生姓名”,例如“资格审核中医内科学张三”,4月12日星期日24点前以上传附件形式发送至第二临床医学院招生工作邮箱,eyzs@gzucm.edu.cn。
(二)考生提供材料清单:
1.所有考生均须提供如下材料:
考生类别 | 提交存底 |
往届生 | 1.准考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需本科毕业院校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4.毕业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复印件 5.思想品德考核表 6.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7.获奖证书或科研成果证明等 |
应届生 | 1.准考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 3.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加盖红章或审核签章) 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思想品德考核表 6.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7.获奖证书或科研成果证明等 8.农村定向免费医学本科生报读中医全科医学专业(专业代码105700,研究方向代码10),请提交经原签约行政机关或定向服务单位同意报考的函到相关招生院所审核。 |
2.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加分考生: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的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的加分材料。审核通过者按规定享受初试成绩加10分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免初试考生:经审核通过的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免初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符合学校相关专业报考条件,复试合格即可予以拟录取。
5.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农村定向免费医学本科生报读中医全科医学专业(专业代码105700,研究方向代码10),请提交经原签约行政机关或定向服务单位同意报考的函到相关招生院所审核。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就业及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卫科教函〔2020〕18号)的规定:“定向本科医学生毕业当年经原签约行政机关或定向服务单位同意后可以报读全科专业临床硕士学位研究生。未经原签约行政机关或定向服务单位同意报读研究生的,或者报读其他类型研究生的,视为违约。”学院招生时,加强诚信状况审查,严格录取标准;未提交经原签约行政机关或定向服务单位同意报考函的考生,视为违约,不得录取。如未按上述要求,因故造成最终无法复试、录取,后果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考生志愿填报
请考生认真阅读《第二临床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二阶段招生专业及导师名单》(附件2),并自行下载打印《第二临床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二阶段复试志愿表》(附件3),填报导师志愿后签字,复试当天到达复试现场报到时提交给复试组工作人员。
三、复试时间和内容
(一)复试时间:4月14日星期二,各复试组具体复试开始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二临床医学院官网后续通知。
(二)复试为综合考核,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知识与专业素养,临床技能或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质,外语能力水平等。复试总成绩即综合考核成绩,为以下五部分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满分20分)
复试专家小组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知识与专业素养考核(满分20分)
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的了解与掌握、思维与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的发展动态、前沿的了解,专业领域发展潜力等。中医药相关学科还应重点考查学生中医药传统文化、中医思维、中医临床技能等中医药专业素养。
(3)临床技能或科研能力考核(满分20分)
考核考生的专业实际操作能力(临床技能测试、动手操作能力测试等),或实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科研潜质等。各复试专家小组应针对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以及学科专业特点合理进行临床技能考核或科研能力考核。
(4)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质考核(满分20分)
复试专家小组可考查考生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与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事业心和责任感、纪律性和协作性(遵纪守法、团队合作等),人文素养、行为举止、心理健康、表达和礼仪等综合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潜质。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的考核,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5)外语能力水平考核(满分20分)
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文献阅读等,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应用能力。
四、录取原则及程序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将严格执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且成绩合格。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4.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5.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6.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7.体检不合格者;
8.提供虚假信息者。
(二)录取程序
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满分100分。所有考生的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按加权计算方式,初试总成绩占50%,复试总成绩占50%。即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50%,综合成绩为考生的最终录取总成绩,由复试专家小组、教研室、学院逐层认真核算,并按时按要求报学校研招办。
2.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院按实际下达的招生分专业计划拟定待录取名单及递补名单(两份名单均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打印名单审核无误后由院所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学校研招办,由学校研招办统一在校园网站公示。
关于递补名单:表明考生处于递补状态,若待录取名单中有考生提出放弃,则按院所递补名单排序先后,递次转为待录取,学院通知考生并经学校再次公示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五、关于监督与申诉
第二临床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全过程接受各级部门监督,健全监督制度,畅通申诉渠道,并按要求受理。
第二临床医学院研招办咨询申诉电话:020-36585523
第二临床医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0-81887233-31014
本实施细则由第二临床医学院教育处(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临床医学院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