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教学办>>正文
 

关于对2024年超过标准学习年限的在籍研究生进行学籍预警和培养工作重要提醒的通知(1.18)
2024-01-18 09:49  

关于对超过标准学习年限的在籍研究生

进行学籍预警和培养工作重要提醒的通知


教研室、科室、导师、各年级老师及相关研究生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 号)精神,加强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过程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完善和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广中医校办〔2020〕1号)相关规定,现对我校即将超出最长学习年限的在籍研究生及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进行学籍预警和培养工作重要提醒。

一、最长学习年限规定

我校硕士研究生标准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博士研究生标准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最长不超过6年。

二、预警提醒对象

本次学籍预警所涉及对象为:

1. 2018级博士研究生(含境外生);

2. 2019级硕士研究生(含境外生、同等学力人员);

3. 2018级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

4. 2019级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

三、具体开展措施

(一)教研室层面

教研室应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按照预警名单通知到每一位相关研究生及其导师,督促导师及研究生对照本专业培养计划和学位授予基本要求查漏补缺。

(二)研究生导师层面

导师应落实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根据学籍管理规定中关于最长学习年限的相关要求,督促研究生严格执行培养计划,加快学位论文等工作进度,确保研究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顺利毕业。

(三)研究生层面

研究生应认真学习通晓学籍管理规定中关于最长学习年限的相关要求,知晓本次学籍预警的通知要求,对照专业培养计划进行逐一核查,包括课程修读、培养计划制定、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等环节是否完成,学位论文完成情况等,以确保自己在最长学习年限内能达到专业培养和毕业要求

核查要求:在附件1核查名单内的同学,请于2024年2月26日前在线填写2024年即将超出标准学习年限研究生培养情况核查名单及自查反馈表(二院)

https://kdocs.cn/l/caZIuoA1ZBPj

或者发送附件1至邮箱eryuan2019@qq.com,邮件名和文件名均以“学号姓名培养情况自查反馈表”命名。

(四)学院层面

我院教务处负责汇总《自查反馈表》,并核查学生培养环节,我院学生处和国际学院负责核查学生在学状态等相关项目信息。教务处汇总核查结果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研究生院。

其他说明

研究生学籍管理是研究生学业培养的重要依据,请各教研室、科室和研究生导师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学籍预警和培养工作重要提醒工作努力提高培养效率和培养质量。

特别提醒:2024年春季毕业资格审核与学位申请工作预计在2024年2月底开始,请计划申请的同学关注后续学院通知(预计1月下旬发布),抓紧时间撰写学位论文,按以往情况,3月初开展论文查重、统计学检测等工作。

                   第二临床医学院教务处

                       2024年1月18日


附件1:《2024年即将超出标准学习年限研究生培养情况核查名单及自查反馈表(二院)》

附件2: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关于对超过标准学习年限的在籍研究生进行学籍预警和培养工作重要提醒的通知(2024二院).rar已下载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16 广州中医药大学 第二临床医学院 © 版权所有

您是第 位访问者,欢迎您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