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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章程(修订)
2026-05-26 16:37  

广东省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章程(修订)


广东省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广东省中医药科学院)是广州中医药大学直属附属医院,前身是广东中医药专门学校(广州中医药大学)于1926年创建的赠医处(临床教学门诊部)。自建院以来,始终坚定中医药文化自信,始终坚守“上医医国,先觉觉民”的创院精神和“开放包容,敢为人先”的创业精神,始终与时代同进步,与民族共命运。尤其是新中国成立后,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医院逐步发展为集医疗、教学和科研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医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印发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实施办法的通知》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医院实际,修订本章程。


 

第一章

第二章 医院外部治理体系

第一节 举办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节 医院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章 医院内部治理体系

第一节 党委、纪委

第二节 医院领导班子

第三节 医院内部机构

第四章 医院员工

第五章 运行管理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二节 决策机制

第三节 激励机制

第四节 监督机制

第五节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

教学管理

科技创新

财务资产管理

后勤、设备、物资和信息管理

文化建设

第六章


第一章

第一条 举办主体:广州中医药大学

第二条 医院名称:

广东省中医院,英文名称:Guangdong Provincial Hospital of Chinese Medicine,英文缩写:GDHCM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英文名称:The Second Affiliated Hospital of Guangzhou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英文名称:The Second Clinical College of Guangzhou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广东省中医药科学院,英文名称:Guangdong Provincial Academy of Chinese Medical Sciences

广东省中医药研修院,英文名称:Guangdong Provincial Institute of Education and Research for Chinese Medicine

分院及分门诊名称:

广东省中医院二沙岛医院,英文名称: Ersha Island Branch of Guangdong Provincial Hospital of Chinese Medicine

广东省中医院芳村医院(广州市慈善医院),英文名称: Fangcun Branch of Guangdong Provincial Hospital of Chinese Medicine (Guangzhou Charity Hospital)

广东省中医院大学城医院,英文名称:Higher Education Mega Centre Branch of Guangdong Provincial Hospital of Chinese Medicine

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珠海市中医院,英文名称:Zhuhai Branch of Guangdong Provincial Hospital of Chinese Medicine(Zhuhai Hospital of Chinese Medicine)

广东省中医院琶洲医院,英文名称:Pazhou Branch of Guangdong Provincial Hospital of Chinese Medicine

广东省中医院南沙医院,英文名称: Nansha Branch of Guangdong Provincial Hospital of Chinese Medicine

广东省中医院下塘门诊部,英文名称 Xiatang Outpatient Clinic of Guangdong Provincial Hospital of Chinese Medicine

广东省中医院天河门诊部,英文名称: Tianhe Outpatient Clinic of Guangdong Provincial Hospital of Chinese Medicine

广东省中医院石井门诊部,英文名称 Shijing Outpatient Clinic of Guangdong Provincial Hospital of Chinese Medicine

第三条 医院地址:

大德路总院:广州市越秀区大德路111号

二沙岛医院:广州市越秀区二沙岛大通路261号

芳村医院(广州市慈善医院):广州市荔湾区芳村花地涌岸街36号

大学城医院: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内环西路55号

珠海医珠海市中医院:珠海市香洲区吉大景乐路53号

琶洲医院: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31号

南沙医院: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灵山公路旁

下塘门诊部广州市越秀区登峰街麓景路上塘街十三巷9号

天河门诊部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60号

石井门诊部广州市白云区石槎路718号

第四条 医院网址https://www.gdhtcm.com/

医院性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领导体制: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是医院的法定代表人。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全面领导作用,院长在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功能定位:依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相关政府部门规定和要求,承担临床医疗、医学教育、医学科研、预防保健等任务,充分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和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门诊诊疗服务等中医药服务为主。

医院宗旨:贯彻落实新时期我国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医院的公益性质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注重在疾病治疗预防康复中发挥中医特色优势,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为宗旨。

第九条 办院方向:医院始终坚持传承发展中医药的办院方向,在发展中坚持中医特色优势,依靠中医特色优势促进医院发展。

医院奋斗目标: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创新型、研究型、引领型综合性智慧中医典范努力探索出一条现代中国医院的发展之路

第十 医院愿景:中医水平站在前沿,现代医学跟踪得上,管理能力匹配到位,为患者提供最佳的诊疗方案,探索构建人类完美医学

第十 医院使命:运用人类文明一切有用的成果,尽最大的努力为患者解除痛苦,挽救生命,提高生存质量。

第二章 医院外部治理体系

第一节 举办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十三 举办主体按照党和政府赋予职责和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履行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持医院的公益性。

十四 上级党委和政府任免(聘任)医院党政领导人员,开展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坚持考用结合,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推动能上能下,促进担当作为

第二节 医院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 医院的主要职责和义务:

(一)贯彻落实新时期我国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公益性,强化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注重在疾病治疗、预防和康复中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推动医院各方面工作健康发展。

(二)为人民群众提供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医疗保健、疾病预防、健康教育、健康科普等医疗和一定的公共卫生服务。

(三)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承担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创新开展中医师承教育,不断提升医学人才能力素质和工作水平。

促进中西医结合,不断提高综合服务能力

)开展临床医学和基础医学研究,推动医学科技成果转化。

(六)开展对外技术交流和国际合作。

)开展涉外医疗服务,承担重大活动医疗保障任务,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助。

)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或在人才、管理、服务、技术、品牌等方面建立协议合作关系。

)与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组成医联体或医共体,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开展援疆援藏、对口帮扶、送医下乡等健康扶贫和志愿者服务工作。

(十)承担上级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医院的业务范围以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的业务范围和广东省中医药局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内容为准。医院在登记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不受任何机关、团体、个人侵犯或非法干涉。

十七 坚持依法治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执业机制,健全医院法治工作制度、合规性审查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医院内部治理现代化。

第十 医院依法依规行使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资源配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运营管理自主权。

第十 医院接受上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接受审计、财政、价格、医保、卫生健康中医药等政府部门及举办主体的监督,保证医院日常执业行为及财务收支状况的健康运行。

二十 医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健全第三方满意度评价机制,建立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依法实行院务公开,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布服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评价和监督。

第三章 医院内部治理体系

第一节 党委、纪委

二十一 医院设立中国共产党广东省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广东省中医药科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医院党委)。医院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强化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确保医院改革发展正确方向。

(二)依照有关规定讨论和决定医院改革发展、财务预决算、预算绩效管理“三重一大”、内部组织机构设置,以及涉及医务人员权益保障等的重大事项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领导医院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医院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创新用人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五)做好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和宣传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崇高精神,加强医德医风、精神文明和医院文化建设。

(六)完善医院党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提升组织力,增强政治功能,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制度。

(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纪检机构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八)全面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做好统战工作。

(九)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第二十 医院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设党委书记1名,主持党委全面工作,是医院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支持院长开展工作。医院党政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医院党委委员数量、党委副书记职数以上级党委批复为准。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委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基层党组织选举有关规定产生。任期按党内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 公立医院内设机构党组织是党在公立医院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着力提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认真履行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参与内设机构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内设机构行政负责人充分行使职权。

医院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医院纪委)。医院纪委在医院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全面落实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主要职责如下:

(一)检查医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医院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

(二)监督党员干部特别是关键岗位、重要人员履职和用权情况。

(三)开展党规党纪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

(四)开展作风督查,促进医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五)完善反腐倡廉制度规范,构建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制度体系。

(六)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坚决惩治腐败行为。

医院纪委书记是履行医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医院纪委副书记职数和纪委委员数量以上级批复为准。医院纪委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选举产生。医院纪委任期与医院党委任期相同。

医院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设立党委办公室、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等党务工作机构,保障活动场所和活动经费,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医院年度经费预算。

第二节 医院领导班子

医院设院长1名。院长是医院运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为医院的法定代表人。副院长职数按相关规定配置。副院长负责协助院长分管相关工作。

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由上级党委和政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依照相关程序选拔任用。院领导班子成员定期述职,接受举办主体的考核和医院职工的评议。

院长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医院的日常运行管理,召集和主持院长办公会会议,组织开展医疗、教学和科研等业务工作,落实政府办医目标,不断提高医院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水平。

(二)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参与制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促进医院科学发展。

(三)按照相关程序建立健全医院内部管理制度,符合中医药学术特点,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促使医院高效运营;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医院资产,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每年向医院党委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有关行政工作提案;尊重和维护专业委员会、群团组织的合法权益,支持其履行职权。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医院领导班子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任期目标按照上级对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的要求,依照相关规定和医院实际确定。

三十 医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评价以任期目标为依据,以日常管理为基础,以公益性为导向,突出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效益;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考核。

因年龄、健康等原因,或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

三十一 医院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完善院领导班子的监督约束机制,构建严密有效的监督体系,发挥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等作用,督促领导班子认真履职尽责,依法依规办事,保持清正廉洁。

第三节 医院内部机构

第三十 广东省中医院总院和分院实行统一一个党委、统一一个法定代表人、统一一套班子管理、统一财务、统一人事管理、统一制度的模式。

三十 医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结合医院宗旨、发展目标、业务范围和实际需要,本着精简、高效、统一的原则,设立职能部门和临床医技科室。临床科室设置要符合中医药诊疗规律和特点。医院设置财务总监(总会计师)1人,职能部门和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实行任期管理。

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执行医院管理决定;执行、细化医院在医疗、教学、科研、护理、信息、行政、后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为医院业务发展及学科建设提供决策依据与管理支持。

临床医技科室主要职责:依法组织开展学科范围内的相关医疗执业活动,为患者提供诊疗、护理、康复和健康咨询等服务;负责提高本科室质量管理和患者服务水平;开展学科建设、医学教育、人才培养和科研工作;承担医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院依法设置工会、妇委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各群团组织在党委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工会依法组织员工参与医院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民主党派基层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活动。

医院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医院职代会)是医院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医院职代会每年举行1—2次。医院职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并审议医院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并审议院长工作报告、总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工作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审议并监督落实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福利待遇、薪酬分配等有关的重大事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审议上一届(次)医院职代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检查监督职代会决议、代表提案的落实,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五)按照有关规定对医院领导班子进行民主监督和评议。

(六)讨论其他需要经医院职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的事项。

(七)医院职代会闭会期间,遇重大事项需要征求职代会代表意见时,可临时召集职代会代表对所议事项征求意见并进行符合职代会规定的有效表决。

医院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学术、医疗、信息、教育、科研、药事、伦理等专业委员会,辅助医院行政领导班子对相应具体事务进行专业化决策与管理。


第四章 医院员工

医院员工系指医院依法聘用的全体工作人员。

医院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制度,确保配优配强配齐中医药专业人员。推行岗位管理制度,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医院员工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工作职责和有关规定申请及合理使用公共资源,享有安全的执业环境

(二)在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

(三)公平获得职业发展所需要的机会和条件。

(四)公平获得各种奖励和荣誉称号。

(五)知悉医院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关涉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对医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就职务晋升、岗位聘任、福利待遇、评先评优、纪律处分等事项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

(七)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医院规定和合同约定,获得薪酬及其他福利待遇。

(八)法律、法规、规章与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十 医院员工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以人为本,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和医院文化理念。

(二)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和医院各项制度规定。

(三)尊重患者,优质服务,保护患者的生命健康权、人格权、知情权、隐私权以及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

(四)爱岗敬业、精益求精,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廉洁行医,恪守医德。不得有收受“红包”和“回扣”以及其他有违医德、有损患者权益的言行。

(六)法律、法规、规章与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十一 医院兼职教授、退休后返聘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访问学者及其他医疗、科研、教学、管理工作者,在医院工作期间,依法、依规、依约享有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第五章 运行管理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四十 医院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决策、激励、竞争和监督机制,保持正确办院方向,提高医院运行效率,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机制,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运行效率的有机统一。

第二节 决策机制

第四十 党委会议的决策范围:

(一)重大决策事项:医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重要措施;执行医院党员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重大举措;医院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重要事项;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统一战线等重要事项医院章程、总体发展规划、综合改革发展方案和医院重要改革措施、重要工作计划、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医院人才工作规划,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和人才激励保障等相关政策措施;医院人员编制以及内部组织机构、人员岗位的设置和重要调整;职工人事招录、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年度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奖惩和其他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院级及院级以上评优评先及重要表彰奖励事项;医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情况的审定和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医院重要资产处置、重要资源配置、无形资产授权使用;医院保密工作、学生工作以及安全稳定重要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人才政治引领、政治吸纳和政治把关的重要措施;医疗、教学、科研平台和团队建设,有关项目、经费管理和成果转化、奖励中的重要事项;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干部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专业委员会等学术组织和管理、咨询组织的章程制定、修订,负责人推荐,以及学术评价、审议、评定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医德医风和医院文化建设的重要事项;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医院管理的干部、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以及享受相应待遇的非领导职务人员的任免;院外担任重要岗位兼(任)职人选的推荐;医院后备干部的推荐;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和推选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医院学术委员会、中层干部考核小组等涉及医院整体工作各类委员会、领导或工作小组的负责人和成员的任免;员工违规违纪违法的处分和组织处理等;其他重要干部的任免和重要机构负责人的推荐

(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各级各类重点建设项目,大型医疗设备、大宗医院耗材、器械物资采购和购买服务,基本建设和大额度基建修缮等重大项目设立和安排方案;重要合同的拟定及履行;重大国际合作交流项目、重大合资合作项目及国内国(境)外交流与合作重要项目;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四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大额资金的具体额度超过额度的资金预算外的资金,超过预算一定限额以上医院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其它重大开支项目。

第四十 院长办公会议的议事决策范围:

(一)讨论决定贯彻落实党委会决议的有关措施。

(二)讨论通过拟由党委会研究决定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的方案。

(三)讨论决定重要人事管理事项:如职称评聘、常规晋升晋级及日常人员招用、解聘、调动等医院人事工作的事项;招生培训、一线岗位人才引进等医院人才培养工作的事项。

(四)讨论决定医院医疗、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中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事项。

四十 会议集体决策程序:

(一)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党委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不是党委委员的行政班子领导人员可列席会议。党委会议决定重要事项,应当逐项进行讨论和表决,以赞成人数超过应参会人数半数为通过。

(二)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召集并主持,院长不能参加会议的,可委托副院长召集并主持院行政班子领导人员和纪委书记参加会议,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可视议题情况列席。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事项,与会人员应当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院长应当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

(三)重要行政、业务工作应当先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再由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院长办公会议的重要议题,应当在会前听取党委书记意见。重大事项提交集体决策前,书记、院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应当个别酝酿、充分沟通,书记、院长意见不一致的议题应暂缓上会。

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实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遵循保密要求和近亲属及利益关联回避原则。

医院学术、医疗、信息、教育、科研、药事、伦理等专业委员会主任和成员由院长提出人选,报医院党委会议审定,院长任命。各专业委员会中医药专家人数应占一定比例依照章程运作专业性、技术性强的重大事项决策过程充分征询中医药专家意见

坚持以会议形式集体决策重要事项。党委会、院长办公会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策重要事项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会议记录完整存档。

第三节 激励机制

医院实行目标责任制,各层级、各部门管理人员结合实际工作制定统一协调、切实可行、有据可考的发展目标和工作规划。

医院发展规划由医院院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医院党委会议研究并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后报举办主体审批

发展规划要有落实保障机制,坚持责任到人、任务到岗,明确时间和质量要求。

医院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奖励与惩相结合,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爱岗敬业、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或在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人员给予奖励;对违法违纪、失职渎职的人员予以相应处分。

聘用晋升:医院实行岗位管理制度,签订聘用合同,定期考核,能上能下;基于人员结构比例和学科发展,公平、公正、公开考评,专家评审委员会严格把关,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并经全院公示通过后晋升。

绩效考核:医院建立院科(部门)两级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用、选拔晋升、评先奖优、薪酬分配、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

对个人考核建立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的考核办法。

薪酬分配:落实“两个允许”的要求,合理确定医院薪酬水平;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机制,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鼓励使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统筹考虑编制内外人员薪酬待遇,坚持同岗同酬同待遇。

职业发展:医院建立健全以岗位职责任务为基础的培训制度,为员工成长成才提供良好的条件。落实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医药继续教育师承教育西学中制度,提高各类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

第四节 监督机制

党纪监督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作用,保障党的政策方针在医院实行;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医院纪委是医院的党内监督机构,在医院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依据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监督责任。

医院设立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和社会监督员,建立健全党风行风监督体系。

外部监督:医院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接受上级党委和政府对医院运营管理情况的日常监督和年度绩效考核,按照医疗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的引导,依法经营、严格自律。

内部监督:医院职代会是医院依法保障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组织形式,医院鼓励和支持职工通过职代会和其他正常途径对医院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医院实行院务公开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以多种形式向全院通报,接受全院职工监督。

医院建立内部审计制度,设立审计机构,依法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对医院业务活动、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对内部机构负责人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第五节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

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医院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建立全员参与、覆盖临床诊疗服务全过程、体现中医药特点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促进中医临床疗效提高和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实施保障中医药服务质量和安全的医疗管理制度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提升患者满意度。

医疗质量管理实行院、科两级责任制。院长是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科室主任是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六十 健全医院质量管理组织体系,设置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管理部门和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等,明确职责,实现决策、控制、执行三个层面的管理。

六十 各科室及医务人员严格遵循临床诊疗指南(方案)、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行业标准等有关要求开展诊疗工作,严格遵守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六十 各科室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训练与考核,强化中医经典和辨证论治在临床的应用,把“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六十 医院建立不良事件上报系统,强化重点部门、重点人员、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完善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医疗安全风险防范体系。

六十 医院定期开展患者和员工满意度调查,努力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和员工执业感受。

六十 医院设立患者投诉与服务管理部门,健全医患纠纷处理工作制度与服务流程,引导医患双方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支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参与本院医患纠纷调解服务。

教学管理

十六 医院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培养适应我国医药事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社会主义觉悟,品德高尚,医德医风良好,系统掌握中西医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中西医临床科研教学的实际工作能力较高人文科学素质以及创新精神的中西医各层次人才作为办学目标。

健全医院教学组织管理架构。医院实行“院院合一”的管理模式,构建“医院-职能部门-教研室”三级教学管理架构。设立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审议教学规划、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方案等重大事项。设置专门的教学学生管理部门,负责日常教学运行、质量监控、师资培训以及学生管理思政教育、综合素质发展根据学科专业设置教研室负责教学计划执行、课程建设、师资培养及教学质量控制。各教研室设立课程组,具体落实教学任务。

坚持从医学人才成长规律出发,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医学人才培养全过程,将中医思维融入临床教学强化学生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实现思想政治素质、临床能力与职业素养的同步提升。不断探索“教”与“学”的双改革,推动学科专业可持续发展。

坚持“厚基础、强能力、重思维、求创新”的人才培养特色整合医院资源优势,打造中医中西医课程与实践体系。发挥一代带二代传承中医药学术优势,推动院校教育与师承教育相结合,推动中医药学术传承创新发展。

建立常态化的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反馈机制。定期开展教学督导、学生评教教研室及临床科室教学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绩效考核、评优评先与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定期组织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和教学能力竞赛,持续提升师资队伍的整体教学水平与创新能力,切实保障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稳步提高。

科技创新

医院以提高临床疗效为导向,以临床研究与成果转化为重点,开展科学研究,以科技创新推动临床学科和专科的发展,寻求中医药学术突破与转化应用,切实提升临床服务能力与水平。

立足中医药特色优势,引进国际先进技术方法,搭建支撑科技创新的技术平台。

医院组建伦理委员会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医疗和科研工作应符合伦理规范,器官移植、生殖技术、细胞学治疗等特殊技术开展以及其他新技术准入应接受伦理审查。

医院建立规范的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制度,完善生物资源管理制度,促进生物资源合法合规的共享利用。

医院建立科学研究行为规范的相关制度,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与课题实施质量监督,积极防范学术不端行为。

医院不断完善鼓励创新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制度与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鼓励各类人员积极参与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对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财务资产管理

医院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和其他收入。医院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依法依规实施管理。任何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医院资产。

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将各项收入、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结合医院宗旨和发展战略,建立以全面预算管理和全成本核算为基础的运营管理体系,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营效益和医疗服务质量

医院执行国家和所在地的价格标准和管理要求执行所在地统一的政府采购政策。

医院建立单位资产管理制度,维护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医院接受捐赠、资助和使用的原则医院接受捐赠、资助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自愿、非营利性和公开性原则。医院制定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制度接受捐赠、资助的财产应当全部纳入医院资产统一管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医院依照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结合医院宗旨,制定本院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对外投资合作制度等;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财务监督,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医院因法定情形应当终止的,应当在举办主体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成立清算机构,完成清算工作。医院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举办主体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后勤、设备、物资和信息管理

医院后勤管理秉承“安全第一、服务患者、服务一线”的原则,按照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智能化的要求建设专业、务实、高效、安全的后勤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后勤一站式”服务模式,推进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为医院发展提供优质的后勤保障。后勤管理遵守政策法规规范制度流程,严守廉政要求。

医院强化发展建设规划编制和项目前期论证,落实基本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质量责任终身制等。

医院合理配置适宜医学装备和科研设备,建立采购、使用、维护、保养、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药品、耗材等采购依据国家规范实行制度化管理。

医院要按照国家和行业发布的信息化相关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大力推进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于医院信息平台建立实用共享、突出中医药特色的医疗信息系统推进医院内部信息系统与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省级中医药数据中心互联互通,强化医疗健康数据分析应用,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积极应用新兴信息技术,不断拓展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优化医疗服务模式。完善信息安全保护制度,强化患者隐私保护,加强医院网络和信息安全建设管理。

文化建设

医院弘扬、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精神和“大医精诚”的优良传统,塑造医德高尚、医术精湛、医风严谨的行业风范。将党的创新理论与党的优良传统、优良作风与优秀传统文化紧密结合,塑造广东省中医院文化内核。传承“上医医国,先觉觉民”的创院精神和“开放包容,敢为人先”的创业精神,围绕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转变,着力培育和塑造医学人文精神,打造有温度的医院,提供有关怀的医疗,培养有情怀的医生。引导员工树立共同的使命追求、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激发员工爱院、敬业、奉献的热情,增强医院凝聚力,不断提高医院文化软实力

九十 医院不断推进文化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医院文化核心体系包括“一体两翼”的党建文化(一体指党的创新理论,两翼指创院精神和创业精神);“担当有为、公正廉洁”的班子文化;“勤勉高效、知行合一”的干部文化;“患者至上、员工为本”的医院集体文化大力弘扬以“抗非”烈士叶欣精神为代表的红色文化,以国医大师禤国维为代表的先贤文化等亚文化。倡导感恩文化,营造追求卓越、爱院如家、团结协作的文化氛围,鼓励以科室为单位发展富有特色的文化,不断丰富完善医院文化体系。

九十一 创院精神:上医医国,先觉觉民;创业精神:开放包容,敢为人先。核心价值观患者至上,员工为本,真诚关爱服务理念:一切以患者为中心。医院精神:仁爱、敬业、务实、进取。医院尽心尽力为患者提供高品质的医疗服务和人文服务,尽心尽力建设幸福省中医院,为员工提供发展机会,创造成才条件,激发员工的职业自豪感、身份归属感、文化认同感,并以此作为战略决策和一切制度建立的基点工作方式选择的出发点。

九十二 医院强调党建文化决定班子文化,班子文化决定干部文化,干部文化决定医院集体文化。强调以上率下、行胜于言是医院文化的最大特点,以干部的务实作风、人格魅力和管理艺术促进核心价值观的落地。始终强调“没有满意的员工,就没有满意的患者”,坚持“倒三角形”的组织结构和务实的工作作风。

九十三 医院围绕文化建设目标愿景制定建设规划,分解任务目标,形成工作机制。文化建设由中医药文化研究与传播中心(医院管理研究所)统筹负责,医院保障文化建设充足的经费和人员投入。

九十四 医院坚定中医药自信,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深入开展公益活动,以医院文化引领社会文明中医药文化元素融入医院环境建设,以患者为中心设计诊疗分区、就诊流程,充分利用院内空间建设医院文化宣传阵地,营造中医药文化氛围,增强患者信心,倡导医患和谐。设置文化设施,建设文化场馆,打造文化传播品牌。

九十五 医院视觉识别主色以“中医绿”为基础色,代表勃勃生机,象征医院维护和保障生命健康的使命。

九十六 医院院以旭日、白鸽、绿叶为主形象,下方或右侧为医院名称和“广东省中医院”的英文大写。

九十七 医院院歌是《珠江杏林歌》,作词郑南,作曲郑秋枫。

九十八 医院院庆日是每年11月第一个星期六。叶欣烈士纪念日是3月25日。


第六章

九十九 医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政策相冲突的。

(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政策发生变化,需要对章程进行相应调整的。

(三)医院名称、类别等级、办医宗旨、发展目标等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的。

(四)章程内容与患者利益或员工整体利益不符或有明显冲突的。

(五)有权提议修改章程的机构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一百 医院按照如下程序修订章程:

(一)成立章程修订工作小组,形成章程的修订意见。

(二)将章程修改意见提交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形成章程修订草案。

(三)将章程修订草案提交医院职代会听取意见,由医院职代会审议通过。

(四)将章程草案或修订案以书面形式正式征求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意见。

(五)报请举办主体和(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六)以医院名义发布,并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一百零一 医院依据本章程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按照本章程实施管理。医院规章制度有关规定,凡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本章程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政策办理。

一百零二 本章程于202643日经广州中医药大学审查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广东省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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